关于调整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学校《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督导职责、聘任及待遇规定》(浙经院[2015]146号)文件规定和督导队伍现状,经主管校长同意,学校将调整并重新聘任二级学院教学督导,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原督导人员编制推荐所在学院教学督导人选(填写附件1)。同时请推荐校级教学督导人选(含校内兼职和校外专职,填写附件2)。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有关聘任条件的规定,提出推荐人选,填报后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1月7日前报学校质量监控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7800887@qq.com。
联系人:张芦军
工作地点:行政楼1706办公室
办公电话:86928207
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(质量监控办公室)
2016年1月4日